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
来源: 时间:2018/12/27 09:58

一、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省级扶贫标准

贫困户退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原则上高于2017年底我省贫困户退出家庭人均纯收入3070元标准。由村“两委”和驻村工作队逐户对照建档立卡情况进行核实测算,经贫困户签字认可。

二、有安全住房

指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安全住房。

(1)易地扶贫搬迁退出标准。集中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,建房面积以户为单位人均不得超过25㎡,人均补助2.5万元,以户为单位人均自筹资金不超过2500元、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。建房质量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,并已向搬迁贫困户正式交付住房钥匙。

(2)农村危房改造退出标准。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进行修缮加固,不核查房屋面积。鉴定为D级危房的进行重建,原则上1至3人户建房面积控制在40-60㎡,3人以上户人均建房面积不低于13㎡、不高于18㎡。厨房、卫生间、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。

三、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

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因家庭贫困不能入学或辍学(因病休学和因残疾、智障而不能上学、辍学、休学的除外)。

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(凡年满六周岁(8月31日前出生,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可推迟至七周岁)的儿童、少年均应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(小学六年和初中三年)义务教育,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控辍保学政策。

四、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。

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新农合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障“四重”医疗保障体系。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政策。在定点医院就诊,新农合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%。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。特殊慢性病患者,年度门诊报销额度较非贫困人口多20%。符合大病集中救治条件的落实大病救治措施。经过“四重”医疗保障后,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%。

五、有安全饮水

指贫困户家庭饮用水达到安全饮水的标准。

安全饮水的标准为:(1)水质符合国家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;(2)居民生活用水量达到20升/人/日以上;(3)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;(4)供水保证率一般地区不低于95%,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%。以上四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不达标均视为饮水不安全。

编辑:崔林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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